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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邊淺灘危險區域禁止警戒浮標
淺灘浮標是在廣闊的海(湖)麵上充當標誌(參照)物,用來導航或標記航道和暗礁險灘、為(wei) 水中的魚網、探測設備作標記.它們(men) 通常都被錨固定著,防止水流將其移位。目的可以簡單地是為(wei) 了引導、指示或劃界非進入區域,如:水庫的進水口,河道取水口,危險區域,郵輪碼頭、泵站等設施或者其他安全區域防止個(ge) 人或船隻誤入等。為(wei) 了起到更好的警戒效果,警戒浮排中間經常會(hui) 穿插配有警戒燈的浮標,或在主體(ti) 浮筒上增加發光帶,從(cong) 而使浮排邊界更加明確,並提供更加清晰的視野。淺灘浮標采用優(you) 質進口LLDPE原料,可做紅色/橙色/黃色/綠色/顏色鮮豔,防曬抗老化,使用期間不會(hui) 褪色,頂部安裝優(you) 勢LED雙板太陽能警戒燈,燈光強度大,蓄電持久,可保證20天連續陰雨警戒燈正常工作
(2)二類航標配布:發光航標和不發光航標分段配布。在晝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發光航標,其標誌配布與(yu) 一類航標配布相同;在夜間不通航的河段上配布不發光的航標,其標誌配布密度與(yu) 三類航標配布相同。
(3)三類航標配布:航標配布的密度比較稀,不要求從(cong) 一座標誌看到次一座標誌,對優(you) 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標,但每一座標誌所表示的功能與(yu) 次一座標誌的功能應相互連貫,指引船舶在白天航行。
(4)重點航標配布:隻在航行困難的河段和個(ge) 別地點配布航標。優(you) 良河段一般僅(jin) 標示出礙航物。根據需要與(yu) 條件配布發光航標或不發光航標。船舶需要借助於(yu) 駕駛人員的經驗利用航標和其他物標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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